2025「台南市優美好音樂」歌唱比賽實施辦法
一、主旨:
(一)提供熱愛唱歌或表演之學生一個能夠發揮才藝的舞台,透過音樂交流進行歌唱比賽,增進感情,以歌會友。
(二)發展校園歌曲活動,鼓勵學生積極參加正向積極之音樂活動。
(三)發展學生個人才藝,培養人才,提供學子切磋、觀摩學習。
(四)促進全適能發展,建立健康、活力、熱情之校園氛圍。
二、指導單位:救國團總團部
三、主辦單位:救國團臺南市團委會
四、協辦單位:蔡宗豪議員服務處、教育部台南市聯絡處、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音樂研習協會、安平區團委會
五、報名資格:就讀本市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學生
六、比賽項目:
1.指定曲~以下「音圓點歌系統」中民歌任選一首
2.自選曲一首
七、比賽方式:
(一)最多30名,演唱歌曲每首以3分鐘為限,取一名進入決賽。若低於10名,則改為觀摩表演,致送獎品。
(二)賽程公告:以電腦隨機亂數抽籤排定順序及出場次序,並於114年8月27日前公告救國團臺南市團委會官網及臉書。
八、初賽:
(一)日期:114年8月30日(六)
(二)時間:上午09:00-12:00
(三)地點:南美里活動中心
九、決賽:至台北參加全國決賽,預定10月12日、地點另行公告。
十、初賽評審標準:
(一)歌唱技巧(音準及節奏):佔50%
(二)情感詮釋:佔20%
(三)舞台表現(臺風、表情及動作、服裝儀容及個人特色):佔30%
十一、決賽評審標準:另行公告之。
十二、成績公告:初賽成績於114年8月30日(六)當日公告,並於現場頒獎。
十三、比賽規定:
(一)得以現場卡拉伴唱、清唱、或自備伴唱音樂。無試唱、導唱或人聲伴唱,麥克風等音響設備以現場提供為主,不得使用個
人麥克風和音響。
(二)各組參賽學生報到時間,請依初賽及決賽公告賽程,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三)本活動經報名後不得更換參賽名單,隊排定之賽程不得要求異議及變換。於初賽當日攜帶身分證驗明正身以示公正,
否則以棄權論。
(四)參賽學生線上報名資料、學生資格證明表上的內容相符,若經主辦單位查驗或其他參賽學校申訴確認不符規定者,
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比賽期間,若發生參賽學生資格爭議,主辦單位應依權責或偕同評審召開臨時會議討論判定。
(六)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承辦單位攝製各項比賽實況與製作光碟、影帶等相關教材,以發揮歌唱比賽之推廣
教育功能。
(七)主辦單位有權依比賽實況增減演唱時間或其他事宜以使比賽順利進行。
(八)本次活動已加保場地險以保障參賽學生安全,另個人部份如旅遊平安險與意外險等,請參賽學生與學校自行負責。
十四、報名方式:本次比賽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4年8月22日(五)止。
(一)請至http://tnctc.cyc.org.tw/news/ 下載報名。
(二)報名完成後請電洽:06-222-3421#25 郭美秀確認是否完成報名。
十五、獎勵:
(一)初賽:取前3名,獎勵如下:
第 1 名:獎金 5,000 元。
第 2 名:獎金 3,000 元。
第 3 名:獎金 2,000 元。
十六、比賽流程:待報名作業完成後,將於台南市救國團官網分別公告初賽及決賽流程。
十七、其他規定事項: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十八、相關問題可洽:
上班日每週一~週五,至救國團台南市團委會(台南市忠義路三段29號)或電洽06-222-3421#25郭小姐
本活動的實施辦法及活動報名表請至下載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