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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第十三届教育大爱「菁师奖」开始遴荐啰!

为奖励教师发挥教育大爱精神,表扬其关怀弱势学生努力 克服困境,协助低收入户学生成长学习,辅导学生偏差行为矫正,鼓舞学生挫折奋起并发扬尊师重道优良传统,提振我国教育工作者之专业热诚,充分表现教师传道、授业、解惑之具体成果,鼓励致力于提升青少年德育及群育之发展、引导同学从事正当社团活动、促进学生课业与课外活动之平衡发展有显着成效或贡献,深受师生及社会家长所共同肯定之典范教师。

 

遴荐选拔奖项:
一、
遴选组别:分「幼儿园组」、「国小组」、「国中组」、「高中职组」及「特
殊教育组」 特教学校或高中职以下学校设有特教班者 共 5 组。
二、
名额:各组选拔 10 名, 5 组共计 50 名 可视推荐情形,酌予增加 10 位
名额 为原则 ,以表扬偏乡 、 离岛 及 表现杰出之特殊案例。 另得 视推荐人
数多寡 适时调整 选拔 名额。
三、
奖励:各组遴选不分名次,得奖者每名各获赠奖金新台币 3 万元、奖状
及奖座乙座予以鼓励。

参与遴荐选拔资格: 接受推荐参与遴选之人员,须为中华民国现职幼儿
园、国小、国中、高中职、特教学校 班 教师 、园长、教保员 或驻校服务
之辅导教师、心理师、社工师、职能 物理 语言治疗师、护理师 士 、营
养师、教官、运动教练等教育工作者 不含代理教师 )),且正式教职年资满
五年以上 可合併计算不同服务单位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ㄧ者

能发挥爱心耐心 去关心协助弱势学生解决困境,力争上游,有具体事
实者。
能锲而不捨,积极投入,辅导学生偏差行为矫正,具有爱心热忱,足以
感人者。
能以教育爱心,感化学生、使遭挫折学生再生信心,正向表现者。
能矢志教育志业,发挥教师传道、授业、解惑成人之美之教育大爱精神
者。
从事社团或课外活动相关工作之辅导或指导工作,鼓励弱势学生培养及
投入正当休闲活动,热心负责,有具体成效者。
对推行学生品格教育或训育政策成绩卓着,有具体成效者。

推荐日期:113 年 4 月 22 日 星期 一 起至 113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一 止。

(地址:70443台南市北区忠义路三段29号,电话:(06)2223421转33 吴辅导员)

 

113年第13届教育大爱菁师奖-个人检核表
113年第13届教育大爱菁师奖-推荐表
113年第13届教育大爱菁师奖-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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