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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庆祝113年青年节表扬中等学校优秀青年~遴荐中

臺南市庆祝113年青年节表扬中等学校优秀青年实施办法

一、目的:奖励德行优良,服务热心及守法、爱校之优秀学生,并藉        扩大表扬,形塑青年行为典范,建立校园良好风气。

二、主办单位:救国团总团部

三、承办单位:救国团臺南市团委会

四、协办单位:本市各中等学校

五、表扬日期:113年3月24日(星期日)

六、表扬方式:

(一)将于臺南市团委会之庆祝青年节活动中隆重表扬。

(二)获选优秀青年致赠奖状(中英文)。

七、遴选标准:

各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品学兼优,具有下列优良事蹟之一,足资同学楷模者:

(一)代表学校参加各项竞赛,屡获佳绩,有具体事实者。

(二)担任校内班级、社团干部推广社团活动,有具体贡献者。

(三)崇法守纪、友爱同学,有具体事实,足资表扬者。

(四)刻苦耐劳、纯朴勤奋、热心服务,堪为青年表率者。

(五)具有其他优良德行与杰出表现,足堪青年楷模者。

八、遴选方式:各中等学校得依据本要点,遴选优秀青年乙名(高、国中,日、夜间部可分别遴选)并于113年1月31日(星期三)前将遴荐表(如附件一)汇送救国团臺南市团委会审查,逾期视同放弃推荐。

九、附则:

(一)推荐表中优良事蹟请具体详填。

(二)本会业务承办人:服务组 陈姿君小姐

联络电话:06-222-3421转32

(三)实施办法、遴荐表如附:

臺南市庆祝113年青年节表扬中等学校优秀青年实施办法

臺南市庆祝113年青年节表扬中等学校优秀青年遴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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